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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LED显示屏光舒适度评价要求

发布时间:2024-11-19 11:22:08 最后更新:2024-11-19 14:11:36 浏览次数:40

室内LED显示屏光舒适度评价要求涉及多个方面,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显示屏在提供高质量视觉体验的同时,也能保护观看者的眼睛健康。以下是对这些要求的详细归纳:


一、结构特性要求

物理拼缝:在规定的观看距离条件下,LED显示屏显示规定的白场亮度时,应观察不到物理拼缝。这有助于减少视觉干扰,提升观看舒适度。

二、功能特性要求

亮度调节:LED显示屏应具有可随环境照明亮度变化调节亮度的功能。这可以确保显示屏在不同光照环境下都能保持最佳的视觉效果,避免过亮或过暗导致的视觉不适。

色温调节:显示屏应具有可调节色温的功能。通过调整色温,可以适应不同观看者的视觉偏好和环境需求,进一步提升光舒适度。

三、光电性能要求

视觉刷新频率:显示屏的视觉刷新频率应达到一定标准,以减少画面拖影和撕裂现象,提升画面的流畅度和观看舒适度。

色度非均匀性:显示屏的色度非均匀性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以确保画面色彩的均匀性和一致性。

亮度非均匀性:显示屏的亮度非均匀性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避免局部亮度过高或过低导致的视觉不适。

四、光舒适度评价限值

显示屏亮度:显示屏的亮度应根据环境照度进行调整,以确保在不同光照环境下都能保持最佳的视觉效果。一般来说,室内显示屏的亮度控制在300-800尼特之间会比较适合大多数人群的舒适观看范围。

亮室对比度:亮室对比度是指显示屏在亮室环境下的对比度表现。适宜的对比度范围可以确保图像的清晰度和视觉舒适度,一般建议显示屏的对比度控制在1000:1至3000:1之间。

显示屏与环境亮度比:显示屏的亮度与环境亮度之比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以避免显示屏过亮或过暗导致的视觉不适。

屏在观察者位置的照度:屏在观察者位置的照度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以确保观看者能够舒适地观看显示屏内容。

五、主观评价要求

评价人员:主观评价人员应具有正常视力(含校正视力)和正常色彩分辨能力(无色弱、无色盲),包含不同性别、不同年龄,人数应在7人至15人之间。

观看素材:观看素材应包括静止图片及运动视频,以全面评估显示屏的光舒适度。

观看时间:观看LED显示屏的时间应在10分钟至30分钟之间,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。

评价内容:主观评价人员需要对显示屏的亮度、闪烁、观看视角、显示高度、显示内容等方面进行评价,并给出具体的分值。

六、使用和维护要求

使用要求:用户使用前应阅读用户手册,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使用,以确保显示屏的舒适度和使用寿命。

维护要求:为保证LED显示屏的舒适度,应进行定期维护。专业的LED显示屏维修人员才能对其进行维护或检修。

总的来说,室内LED显示屏光舒适度评价要求涉及多个方面,包括结构特性、功能特性、光电性能、光舒适度评价限值、主观评价以及使用和维护要求等。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对室内LED显示屏光舒适度的全面评价体系,有助于提升观看者的视觉体验和眼睛健康。